1.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加大力度持续促进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
2. 关于印发广州市支持村镇工业集聚区更新改造试点项目的土地规划管理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
3. 关于印发广州市黄埔区旧村改造村集体经济组织决策事项表决实施指引的通知
6.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组织召开建立市级详细规划阶段专项评估联动机制协调会
本周广州共发布13个项目动态:基础数据公示1项,调查范围用地面积143.3万㎡ ;微改造2项,用地面积8.2万㎡;建筑工程设计方案公示4项,建筑面积63.3万㎡;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3项,建筑面积39.9万㎡;建设工程规划公示3项,建筑面积21.8万㎡。
本周一手房成交情况:住宅成交1640套,成交面积179372㎡;商业成交234套,成交面积24191㎡;办公成交1516套,成交面积80119㎡;车位成交1017套,成交面积13259㎡,合计成交4407套,成交面积296941㎡。
本周收录4条政策,其中省级政策1条,市级政策1条,区级政策2条,涉及广东省加大力度持续促进消费若干措施、广州市支持村镇工业集聚区更新改造试点项目的土地规划管理若干措施(试行)、黄埔区旧村改造村集体经济组织决策事项表决实施指引、黄埔区工业产业区块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等相关内容。
1.文件名称: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加大力度持续促进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
1、持续优化汽车消费环境:支持老旧城区、学校、医院等重点场所通过改造、新建等方式,加大停车基础设施供给。2022年底前基本实现全省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设施100%全覆盖。
2、促进住房消费健康发展:(1)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鼓励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单位对现有符合安全要求物业改造为租赁住房,简化利用存量土地和房屋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调整规划的手续,盘活存量资源;(2)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范围,支持有条件的地市结合实际提高租房提取额度,简化提取流程;(3)支持各地从当地实际出发完善房地产政策,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2. 文件名称:关于印发广州市支持村镇工业集聚区更新改造试点项目的土地规划管理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
1、明确适用对象: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纳入广州市村镇工业集聚区(村级工业园,下同)“工改工”(含普通工业用地、新型产业用地)更新改造试点项目。未纳入试点项目的村镇工业集聚区整治提升仍按照穗府办规〔2019〕9号文及相关政策实施。
2、明确试点项目遴选要求:纳入村镇工业集聚区更新改造试点项目,需同时符合以下要求:(1)符合现行的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或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位于工业产业区块内、成片连片、规模不小于5公顷(中心城区不小于3公顷)的村镇工业集聚区优先;(2)符合产业发展规划,引进重点行业龙头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中小微企业、系列榜单企业(项目),支撑广州市“链长制”21条重点产业链发展,或建设高标准厂房、工业大厦,为企业提供低成本产业载体的村镇工业集聚区;(3)村集体改造意愿强烈,权属租约关系清晰,有意向入驻企业或运营主体,改造条件成熟的村镇工业集聚区;(4)不涉及旧村全面改造近期(5年)计划,不影响重大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建设的村镇工业集聚区。
3、明确九项土地规划管理支持政策:(1)完善历史用地手续:试点项目中,对纳入“三旧”改造标图建库范围且保留现状地上建筑物的未完善手续的历史用地,经罚款处理后,可按现状建设用地地类完善历史用地手续,保留现状地上建筑物确权按现行规定、程序办理;(2)用地指标和规模支持:试点村镇工业集聚区落实省、市重点项目和重点产业项目的,由市级保障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急需建设且存在规模缺口的,可申请市级建设用地预留规模。其他试点项目涉及使用新增建设用地的,结合全市年度土地利用计划统筹支持;(3)提高改造主体积极性:试点项目已纳入“三旧”改造标图建库范围内,按照“三旧”用地审批要求,办理集体土地完善转用手续的村集体历史用地,无需抵扣留用地指标;未纳入“三旧”改造标图建库范围,经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确定为建设用地但未完善手续的历史遗留建设用地,在符合现行的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或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前提下,可以按规定完善历史遗留建设用地手续,按照历史遗留建设用地面积50%抵扣留用地指标,留用地指标不足的可按留用地管理规定预支;(4)提升改造动力:试点项目完善历史用地手续后,除按规划提供道路交通、市政设施、公共服务等公益性用地外,无需再移交经营性用地给政府;(5)提高产业用地配套设施比例:试点项目工业用地上可建配套行政办公和生活服务设施的计容建筑面积不大于总计容建筑面积的30%(其中,用于零售、餐饮、宿舍等生活服务设施的计容建筑面积不大于总计容建筑面积的15%),且该部分建筑面积不额外计收土地出让金;独立占地建设的,其用地面积不大于总用地面积的10%;(6)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试点项目工业用地容积率原则上不低于3.0,不高于5.0;(7)鼓励实施连片改造:支持试点项目灵活探索利益共享机制,鼓励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土地交由政府收储的,在保障各方权益的基础上,可以采用挂账收储等多种模式,其补偿也可以通过共享开发收益在开发后兑现。鼓励连片混合开发,通过土地置换整合周边零散的建设用地实施改造。探索其他“工改商”“工改居”项目反哺试点项目,实施联动改造,增加设计研发、企业总部、公共服务配套、保障性租赁住房等功能,促进产城融合、功能复合;(8)鼓励企业参与改造:试点项目可以由政府招商、企业代建、多主体合作改造运营,探索“多渠道+定制化”建设管理模式。鼓励企业参与前期清租清拆、土地整备,建设工业保障房,充分考虑入驻企业需求,以厂房定制模式吸引优质企业;待项目建成后,可以出租或分割转让给入驻企业;(9)支持产权分割转让:试点项目内国有普通工业用地上已确权登记的产业用房可按幢、层、间等固定界限为基本单元分割登记、转让,最小单元的建筑面积不低于500㎡。对因企业规模、行业性质、特殊技术等原因,分割转让面积确需低于500 ㎡的,最小单元的建筑面积应不低于300 ㎡ ,且应当满足独立使用和消防安全,满足广州市产业导向和政策要求以及所在区关于税收、经济贡献和成长性等方面的要求。分割转让的比例不超过总计容建筑面积在扣除配套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计容建筑面积后的60%。
3. 文件名称:关于印发广州市黄埔区旧村改造村集体经济组织决策事项表决实施指引的通知
1、明确旧村改造意愿的表决要求:若村集体经济组织召开成员大会表决, 新城注册,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80%以上通过。
2、明确项目实施方案的表决要求: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开展表决工作:(1)在区城市更新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审议通过项目实施方案后、正式批复前,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召开成员大会对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表决,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80%以上通过;(2)在区城市更新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审议通过项目实施方案后、正式批复前,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召开成员代表会议表决,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代表80%以上通过;项目实施方案经批复后,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召开成员大会进行表决,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80%以上通过。
3、明确引入合作意向企业和合作企业招商文件的表决要求:村集体经济组织草拟招商文件,组织召开成员大会表决,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半数以上通过。如村集体经济组织按规定程序选出候选企业后,公开招商文件中明确还应进行表决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根据招商文件确定的表决方式表决确定合作意向企业或合作企业。合作意向企业和合作企业退出、合作意向企业转为合作企业的表决事项,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根据招商文件确定的表决方式执行。若上述表决事项在招商文件中未规定,表决要求参照前款规定执行,但因项目出现重大风险等紧急情况,需由政府采取应急补位措施的除外。
4、明确村集体作为改造主体的相关要求:(1)经济联社(行政村)的用地或集体物业与经济社(自然村)的用地或集体物业联合参与改造的,经济联社(行政村)与经济社(自然村)应联合作为改造主体;(2)联合参与改造的经济社(自然村)经所属经济联社(行政村)同意,与参与改造的经济联社(行政村)分别组织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会议进行表决,表决要求参照本指引执行,参加人数和通过比例应分别计算。联合参与改造的经济联社(行政村)在改造项目中所占土地面积在10%以下的,经济联社(行政村)可以组织成员大会讨论决定该项目的项目实施方案、引入合作意向企业或合作企业招商文件等事项均按照联合改造的经济社(自然村)表决结果来确定执行,该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80%以上通过。表决通过的,联合改造的经济社(自然村)对项目实施方案、引入合作意向企业或合作企业的招商文件等表决事项通过要求按照本指引第四条规定执行。
5、明确成员代表大会及成员大会的表决要求:(1)若村集体经济组织召开成员大会表决,应当有该组织具有选举权的成员的半数以上参加,或者有该组织2/3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本指引中要求由成员大会表决的事项(改造意愿和项目实施方案除外),可依法由成员大会授权成员代表会议表决;(2)若村集体经济组织召开成员代表会议表决,应当有该组织2/3以上的成员代表参加。
4. 文件名称:关于征求《黄埔区工业产业区块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1、明确调整原因:(1)黄埔区产业发展的新需求;(2)衔接黄埔区国土空间规划的需求:落实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一张图的要求, 衔接在编的国土空间规划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底线约束。结合黄埔区产业发展布局,在满足开发 边界等底线要素要求下,通过边界修正等方式优化上一轮黄埔区工业产业区块线)衔接中新知识城日渐完善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的需求:基于《中新广州知识城及协同发展区总 体规划 (2018-2035年)》,目前黄埔区开展 了集成电路、生物医药等板块的控制性详细规划 。为集聚产业发展要素,引导优质产业项目集聚,需对中新广州知识城的产业区块 进行优化;(4)衔接产城融合过程中其他建设项目的需求:进一步纵深推进产城融合,解决黄埔区重点项目落地建设问题,与综合开发项目、民生保障项目、旧改项目进行充分衔接,在底线规模不减少的前提下, 实现项目所处产业区块的集约化利用及保障产业区块的纯度要求。
2、提出总体调整方案:通过本轮优化,目前方案工业产业区块总面积调 整为101.69平方公里,较上轮印发方案总面积增加 0.21平方公里。其中,一级区块线平方公里,较上轮方案增加了 5.88平方公里(可折算二级线平方公里); 二级区块线平方公里,较上轮方案减少 5.67平方公里。
3、调整原则:(1)调增368.76公顷,满足重点产业发展需求。补划知识城、联和、永和部分区域 9处地块,均划入一级线个区重点建设项目及旧改项目。包括核减黄埔中医院建设范围,保障重点民生项目; 核减知识城枫下建新范围,作为湾区半导体产业园产业配套;核减黄埔东路沿线双沙、夏园、庙头、南岗、南湾等改造范围,解决老黄埔片区城市发展不平衡问题。 共核减一级线公顷。升级部分二级工业产业区块,优化区块形状,提高产业区块内工业用地面积纯度,满足管理办法要求,便于规范管理。
8月29日,据住建部最新公布数据显示,1-7月份,全国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4.43万个、734万户,按小区数计占年度目标任务的86.6%。经汇总各地统计上报数据,今年全国计划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5.1万个、840万户。目前开工进展排名靠前的地区为山东、河北、湖北、贵州、安徽、江苏、内蒙古、新疆。其中,山东、河北、湖北的小区改造项目全部开工。
一是在用好新增3000亿元以上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基础上,根据实际需要扩大规模,对符合条件成熟项目满足资金需求,避免出现项目等资金情况;将上半年开工项目新增纳入支持范围,对之前符合条件但因额度限制未投放项目自动纳入支持,以在三季度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也为制造业和个体工商户及时提供市场需求。二是扩大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支持的领域,将老旧小区改造、省级高速公路等纳入,并尽可能吸引民间投资。三是尽快出台支持制造业企业、职业院校等设备更新改造的政策。四是引导商业银行扩大中长期贷款投放,为重点项目建设、设备更新改造配足融资。这也有利于扩大信贷有效需求。有关部门要完善对银行的考核,银行要完善内部考评和尽职免责规定,形成激励机制。五是对重点项目继续采取集中办公、并联办理等方式,提高审批效率,强化要素保障。地方政府可根据职责权限对用地、环评等办理作出承诺,项目落地后按规定补办手续。六是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地方要“一城一策”用好政策工具箱,灵活运用阶段性信贷政策和保交楼专项借款。促进汽车等大宗消费。七是国务院再派一批督导和服务工作组,赴若干省份推动政策落实。适时核查回访,重点核查项目建设三季度实物工作量完成、完善手续等情况。八是各地也要建立督导和服务工作机制。重点项目建设要按照有回报、保证资金不挪用和工程质量的原则,不失时机推进。
他强调,要坚持统筹发展与安全,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要平衡好稳增长和防风险的关系,在保持经济大局平稳前提下有序处置风险。稳妥化解中小金融机构风险,支持地方发行专项债补充中小银行资本,积极应对不良资产反弹。完善大型企业债务风险监测和处置,保证房地产融资平稳有序,支持地方“保交楼、稳民生”,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强化金融立法和制度建设,推进监管大数据平台建设,优化监管协同机制,提升监管效能。
《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创建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日前印发,标志着全国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创建工作正式启动。《通知》指出,创建工作的目标,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部署要求,重点围绕土地、矿产、海洋资源,分项建立节约集约利用评价指标体系和工作机制,统一组织,定期创建一批示范县(市),探索节约集约模式创新、技术创新、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形成地方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机制和制度经验。推动节约土地、减量用地,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加大存量土地盘活利用力度,提升用地强度和效率;推动降低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损失,减少矿产资源消耗,降低单位GDP矿产资源消耗;推动降低海域海岛资源消耗,提升单位面积用海用岛的经济社会和生态综合效益,挖掘低效海域海岛资源再利用潜力,优化海域海岛利用结构和布局。
《通知》明确,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的创建主体为县(市)人民政府,包括县(市、旗)和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所辖的区。2022年,自然资源部将认定首批(约300个)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示范期为2023年~2025年,示范期满自动退出。2025年将认定第二批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
近期,在工作推进过程中我局陆续收到增城、黄埔等区反映村镇工业集聚区更新改造项目如何纳入计划、中心城区“三地”用地报批路径、历史已批“三旧”用地在上级系统备案等问题。会上,各相关部门针对上述问题,开展了深入讨论研究,并对照政策规定和办理要求厘清了问题症结,提出了解决办法和对策,明确了后续工作思路。
邓堪强同志指出,各相关部门要以精准高效服务落实好国土空间的管理意图,主动加强和各区的联系、沟通;各部门共同发力,疏通工作中的堵点、难点,着力为基层和企业提供更精准、更立体的服务,切实提升审批效能。他强调,在当前疫情防控与经济下行双重压力下,“三旧”用地报批工作是我市推进城市更新项目顺利实施的重要保障。下一步,要聚焦旧村更新改造、村镇工业集聚区更新改造等重点工作,加快推动“三旧”用地报批,为城市更新服务实体经济、促进制造企业转型升级、工业企业高质量发展、城乡人居环境改善提供土地资源要素支撑。
6、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组织召开建立市级详细规划阶段专项评估联动机制协调会
华而实总规划师首先明确了建立详细规划阶段专项评估联动机制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地区规划处详细介绍了各评估事项的主要内容、编审要求、联动机制等。各参会单位对建立详细规划阶段专项评估联动机制表示赞同,并深入讨论了专项评估工作指引的有关内容。8月31日,《关于建立详细规划阶段专项评估联动机制的通知》及《广州市详细规划专项评估工作指引》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专题业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印发实施。
8月30日上午,第8届中国广州国际投资年会暨首届全球独角兽CEO大会盛大开幕,共有来自全球44个国家和地区的世界500强企业、央企、各行业领军企业、全球独角兽企业等,700多名企业和机构代表和各界创新创业人士参会。会上,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复星”)与广州市政府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根据协议,双方将在医疗健康、康养、新能源汽车、体育、产业基金等产业领域加强合作,并建立常态化沟通联络机制,共同推动合作事项落实。
根据协议,双方本着“着眼长远、互惠互利、合作共赢、共同发展”原则进行合作,在城市更新领域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其中,招商蛇口将充分发挥其在城市综合体和现代产业园领域投资开发、产业招商等方面的优势,同时,富力集团将充分发挥投资开发全流程的专业能力及城市更新领域的丰富经验,共同建立城市更新合作发展的强势平台。
这是自2021年部委、省、市强调城市更新中防止大拆大建、厉行树木保护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等工作思路以来,全市首批通过市城领会审议的城市更新项目。方案的获批,凝聚了白云区政府主导推动旧村全面改造的共识,是白云区深入研究,解放思想,强化协同的成果,更是白云区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深化城市更新工作推进高质量发展要求的有力回应。
本周广州共发布13个项目动态:基础数据公示1项,调查范围用地面积143.3万㎡ ;微改造2项,用地面积8.2万㎡;建筑工程设计方案公示4项,建筑面积63.3万㎡;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3项,建筑面积39.9万㎡;建设工程规划公示3项,建筑面积21.8万㎡。
人口:总人口4052人(1681户),其村户籍人口(含农转居人口)3926人(1569户)、非村民人口126人(112户)
现状建筑面积:改造范围内现状建筑面积总计1431492.4㎡,现状物业栋数共计3038栋。其中:村户籍人口及世居居民物业共2402栋,建筑面积607585.9㎡;其他非村民人口现状物业共31栋,建筑面积8725.3㎡;集体物业共563栋,建筑面积674522.9㎡;国有建筑共42栋,建筑面积140658.4㎡
广州市南沙区大岗先进制造业基地区块综合开发项目新联一村安置区工程(1号地块)
实施主体简介:该项目由广州南沙开发区土地开发中心、广州市南沙新区产业园区开发建设管理局实施建设。
实施主体简介:该项目由广州市南沙区亿裕城市更新有限公司实施建设。经查询工商信息,该公司由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金洲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全资控股。
实施主体简介:该项目由广州富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实施建设,经查询工商信息,该公司关联公司为广州富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富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4年,总部位于广州,于2005年在香港上市。经过20余年高速发展,已成为以房地产开发为主营业务,同时在酒店发展、商业运营、文体旅游、互联网产贸、医疗康养及设计建造等领域多元发展的综合性集团。富力地产于2007年开始参与广州城中村旧改,首个旧改项目为猎德村旧改项目,目前已通过公开招引确立合作企业资格的项目有白云区陈田村、花都区田美村、南沙区大同村、增城区简村等,已参与的项目还有黄埔区笔村、茅岗村等项目。
广州市黄埔区九佛街道红卫村旧村改造项目(知识城JLGY-K4-1地块,复建区住宅,自编号C1#、C3#-C10#)
实施主体简介:该项目由广州市时代红卫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实施建设。 经查询工商信息,该项目公司关联单位为时代控股集团。
时代控股集团,成立于1999年,公司业务主要覆盖住宅开发,城市更新、产业运营、商业运营、社区服务、未来教育等领域。时代控股集团自2010年涉足旧改,重仓粤港澳大湾区旧村改造项目。据不完全统计,时代控股集团在广州参与了超过10个旧改项目,包括黄埔红卫村(一、二社)、从化禾仓村、番禺福涌村、番禺东联村、花都横潭村、增城城丰村、南沙大塘村等项目。
广州市黄埔区九佛街道红卫村旧村改造项目(知识城JLGY-K4-1地块,复建区住宅(自编号C2#)及地下室)
实施主体简介:该项目由广州市时代红卫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实施建设。 经查询工商信息,该项目公司关联单位为时代控股集团。
广州市天河区棠下街道棠下村旧村改造项目(村集体物业安置房,商业、办公楼工程)
广州市天河区新塘街道小新塘城中村改造项目(融资区住宅,地块I4-4#、I4-5#)
实施主体简介:该项目由广州市新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实施建设。经查询,该公司控股股东为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2年。公司拥有不动产全业态的开发经验。公司履行央企社会责任,积极参与到城市改造、乡村振兴、保障房建设、租赁住房经营、基础设施投资、社会公益、精准扶贫等领域。参与的旧村改造项目有海珠区琶洲村、天河区冼村、小新塘、柯木塱、渔沙坦、黄埔区大塱村、增城区中新村等项目。
广州市黄埔区南岗街道沙步旧村改造项目(AP0703013地块, 1#、2#住宅楼)
广州市黄埔区云埔街道笔村三旧改造项目(复建三期住宅(自编号C1-C6)、商业(自编号S2)、其他(自编号地下室D3) )
合一城市更新集团,广东省三旧改造协会副会长单位,深圳市城市更新开发企业协会副会长单位,深圳市房地产租赁行业协会副会长单位。合一城市更新集团创始于2013年,致力于成为专业领先的策略型城市更新土地整备全流程服务商。集团业务聚焦于将城市更新、产业运营以及乡村振兴进行高度融合发展,我们致力于通过“旧改+运营”、“园区+基金”双引擎驱动模式,为中国新型城镇化提供系统性的解决方案。
合一业务范围包括政府政策编制顾问、更新整备项目全程顾问(投资开发顾问、全流程开发管理顾问及融资并购)、工改工产业园区策划招商运营等,参与操盘和服务的项目覆盖深圳十个区。合一城市更新集团立足深圳面向湾区,已正式成立东莞、惠州公司、广佛办事处,业务覆盖粤港澳大湾区两岸七城。集团于2017年、2019年荣获中国地产年会年度城市更新运营大奖。2020年,广东省三旧改造协会行业发展研究工作站设立于合一城市更新集团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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