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美丽乡村建设项目”项目
摘要:1)项目概述。按照安徽省下发《中共安徽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度全省美丽乡村省级中心村建设名单的通知》(皖农工办【2021】26号)、《安徽省美丽乡村建设十
1)项目概述。按照安徽省下发《中共安徽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度全省美丽乡村省级中心村建设名单的通知》(皖农工办【2021】26号)、《安徽省美丽乡村建设“十四五”规划》及宣城市《关于印发2021年度美丽乡村建设市级中心村名单的通知》(宣农工办【2021】15号)等文件精神,加快建设宣州区美丽乡村
1.安徽省《中共安徽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度全省美丽乡村省级中心村建设名单的通知》(皖农工办【2021】26号);
2.宣城市《关于印发2021年度美丽乡村建设市级中心村名单的通知》(宣农工办【2021】15号);
4.《安徽省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度全省美丽乡村建设验收办法的通知》(皖美办发〔2020〕3号);
5.《宣州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考核奖补办法》(宣区农工组【2020】3号)。
(5)项目内容。完成2021年养贤乡幸福村吴灯等5个省级中心村及寒亭镇肖北村院墙朱等5个市级中心村建设任务,全区村庄布点规划124个中心村(已去除金坝2个),剩余13个拟安排2022年按省级5个、市级8个申报。对照安徽省美丽乡村建设验收办法,省级中心村主要完成垃圾处理、饮水安全、卫生改厕、环境整治、道路畅通、污水处理、沟渠清淤、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村庄绿化、村庄亮化等10项建设内容;市级中心村主要完成垃圾处理、农村饮水安全、卫生改厕、环境整治、道路畅通等5项建设内容,达到“生态宜居村庄美、兴业富民生活美、文明和谐乡风美”的要求,并做好省市考核验收各项准备工作;2021年5个省级中心村、5个市级中心村按时序要求加快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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