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注册,2024年新发镇美丽宜居自然村庄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新政〔2024〕80号)要求,结合村
成员:梅德琴、陈萍、李小刚、姜必武、章昊、周明亮、夏福平、陈福兵、尹爱国、吴长明、孙伟杰、赵良荣、王云震、宗城志、牟学明
以“一完善、二配套、三提升、四管护”为综合整治目标,突出整治“五乱”现象开展村庄环境治理(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倒乱泼、乱丢乱扔、乱养乱跑);以到自然村组内、入户道路建设为重点,全力打通道路硬化“最后一米”,保障完善基本设施,配套建设必要的公共活动场地;跟进村庄的亮化、净化、绿化以促进环境美化;同步完成自然村内农村厕所改造,全面消除旱厕(改厕所需资金不得在美丽宜居自然村庄整治项目中列支);服务村民生活生产。
大圻村塘村、大圻村东竹、大圻村上岗、东夏社区新村、东夏社区陈家、官桥村宋家、官桥村山岗、官桥村岑家、涧西村叶家、新发村李村、庄沿村百岱、北山村许家、北山村上江。(共13个建设点)
1、组织实施。以村为单位组织实施,鼓励以村民理事会为实施主体开展建设,或采取邀标形式挂网招标(6月15日─8月31日)
2、项目验收。项目实施完毕后,由各村向镇农业农村办申请验收,镇级验收完毕后,再向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验收。验收时结合村庄原有基础情况与建设后的实际效果,对不按建设清单建设或虽按清单建设但未达到建设标准的,责令15日内整改完毕后再次进行验收,验收仍未通过的不予补助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验收通过的由验收组同步核准补助资金。(9月1日─9月30日)
3、履行报账。实施先建后补,项目通过验收、结算审核后,按照结算审核价,规范报账资料,及时履行报账手续。(10月1日─ 11月30日)
每个建设点建设资金总额不得少于25万元,其中县财政补助20万元,镇级配套2.5万元,不足资金由各村承担。
